【編按】 本文為葉浩為《差異自由消失的年代:從日常的藐視到平庸的邪惡,當仇恨斷開群體連結、造成文明失序時,我們該如何找回多元共存的力量?》一書,所撰寫的書介,經麥田出版授權刊登,文章標題和內文小標經《報導者》編輯所改寫。 《差異自由消失的年代》為德國知名戰地記者卡羅琳.恩可(Carolin Emcke)撰寫的專書,她走訪阿富汗、哥倫比亞、加薩、伊拉克等中東地區的社會運動,觀察對「社會異類」的仇恨如何在世界各地掀起屠殺、壓迫。 同性戀、跨性別、變性者、穆斯林、猶太人、女權主義者⋯⋯恩可深入研究這些「被仇視者」的生活模式,揭示討論「仇恨」時容易忽略的歷史背景與社會環境。 差異,或說人與人之間的某種不同,是個人或集體獨特性最重要的關鍵。 人類的歷史長河,大抵是一部以語言、文化、宗教、膚色、人種、國族、階級,乃至性別或性傾向,作為劃分彼此之差異所展開的故事。無論那是捲起千堆雪的豐功偉業,還是史書不曾記載的暗流或血淚沉積,更重要的是,人們藉此來訴說自己的獨特時,往往不僅單純指向與其他族群的不同,而是暗藏高低、好壞,甚至善良與邪惡的價值判斷——通常,正面的形容詞都保留給自己,負面的則全部套用於他人身上,因此「非我族類」的說法,本身即意味著一種價值判斷與不信任。 換言之,差異不僅僅指涉彼此的差別或不同,而是一種暗藏了道德或美感評價的象徵,甚至是一個人出生時即同時無法放棄繼承的特徵。於是,有些人可單憑自己的存在本身屬於特定族群,而自我感覺良好。但也有人必須比其他人更加努力,甚至進行抗爭,才能與其他族群的成員平起平坐, 遍布人類歷史的歧視、剝削與差別待遇 基於差異所展開的人類史,因此同時充滿了各種族群之間的對抗或鬥爭,而可歌可泣的故事,經常是某一族群針對另一族群的反抗與不願屈服。而且,人們曾經對這樣的差異、及其建立起來的階層制度,毫不感到道德上的不妥,例如以自由人和奴隸所組成的雅典民主城邦,或曾主張黑奴是一種「動產」、或法律上最多等同「五分之三人類」的美國南方。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人類有各種不同的理由,可以來合理化這種差別對待。從西方思想史的角度來說,早在亞里斯多德(Aristotle),即討論了當「無差別對待」與「按照差異給予不同對待」作為兩種平等原則、把關於特定情境底下,應當選取哪一種平等才算適當。人們將這當作是實踐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