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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浩/閱讀《差異自由消失的年代》,落實民主價值的改革行動

【編按】

本文為葉浩為《差異自由消失的年代:從日常的藐視到平庸的邪惡,當仇恨斷開群體連結、造成文明失序時,我們該如何找回多元共存的力量?》一書,所撰寫的書介,經麥田出版授權刊登,文章標題和內文小標經《報導者》編輯所改寫。

《差異自由消失的年代》為德國知名戰地記者卡羅琳.恩可(Carolin Emcke)撰寫的專書,她走訪阿富汗、哥倫比亞、加薩、伊拉克等中東地區的社會運動,觀察對「社會異類」的仇恨如何在世界各地掀起屠殺、壓迫。 同性戀、跨性別、變性者、穆斯林、猶太人、女權主義者⋯⋯恩可深入研究這些「被仇視者」的生活模式,揭示討論「仇恨」時容易忽略的歷史背景與社會環境。

差異,或說人與人之間的某種不同,是個人或集體獨特性最重要的關鍵。
人類的歷史長河,大抵是一部以語言、文化、宗教、膚色、人種、國族、階級,乃至性別或性傾向,作為劃分彼此之差異所展開的故事。無論那是捲起千堆雪的豐功偉業,還是史書不曾記載的暗流或血淚沉積,更重要的是,人們藉此來訴說自己的獨特時,往往不僅單純指向與其他族群的不同,而是暗藏高低、好壞,甚至善良與邪惡的價值判斷——通常,正面的形容詞都保留給自己,負面的則全部套用於他人身上,因此「非我族類」的說法,本身即意味著一種價值判斷與不信任。
換言之,差異不僅僅指涉彼此的差別或不同,而是一種暗藏了道德或美感評價的象徵,甚至是一個人出生時即同時無法放棄繼承的特徵。於是,有些人可單憑自己的存在本身屬於特定族群,而自我感覺良好。但也有人必須比其他人更加努力,甚至進行抗爭,才能與其他族群的成員平起平坐,
遍布人類歷史的歧視、剝削與差別待遇
基於差異所展開的人類史,因此同時充滿了各種族群之間的對抗或鬥爭,而可歌可泣的故事,經常是某一族群針對另一族群的反抗與不願屈服。而且,人們曾經對這樣的差異、及其建立起來的階層制度,毫不感到道德上的不妥,例如以自由人和奴隸所組成的雅典民主城邦,或曾主張黑奴是一種「動產」、或法律上最多等同「五分之三人類」的美國南方。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人類有各種不同的理由,可以來合理化這種差別對待。從西方思想史的角度來說,早在亞里斯多德(Aristotle),即討論了當「無差別對待」與「按照差異給予不同對待」作為兩種平等原則、把關於特定情境底下,應當選取哪一種平等才算適當。人們將這當作是實踐理性上的問題,且認為唯有運用了適當的平等原則,才稱得上「公平正義」。但人們在長久的歷史當中,依然把上述提及的各種差異,視為應該給予人不同對待方式的理據,且理所當然。
然而,文藝復興時代即有哲人、或神學家,指著聖經說上帝之前人人平等,直到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人人皆祭司」口號,成為壓垮羅馬天主教階層制度的最後一根稻草,基督徒之間無論個人具有何等差異,道德上必須視為同等,且彼此互動也應當以無差別對待為原則。
從這角度來審視,西方現代史也幾乎是一部受迫者不斷地自我覺醒並爭取平權、壓迫者不斷抵抗或自我省察的歷史。且不乏受迫者欺壓更加弱勢的族群,以及爭取到「平等」的人隨後反過來壓迫另一方的事件。「不讓任何人因為壓迫而受到歧視與不公平對待」似乎是一個能激勵人心,卻總是讓人失望的政治願景。
探究仇恨的根源,實踐民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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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異自由消失的年代:從日常的藐視到平庸的邪惡,當仇恨斷開群體連結、造成文明失序時,我們該如何找回多元共存的力量?》(圖片提供/麥田出版)

《差異自由消失的年代》一書便是關於此一議題的力作,作者卡蘿琳.艾姆克(Carolin Emcke)是一位德國的專業記者,曾於法蘭克福大學、倫敦政經學院以及哈佛大學受教育,並一度在耶魯大學講授政治哲學。她擅長以哲學和心理學概念來分析現實政治與歷史事件,過去的著作獲得不少獎項,亦被比擬為我們時代的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而本書則讓她榮獲了2016年的「德國書商和平獎」。
原文書名是「反仇恨」(Gegen den Hass),但中文譯本選取的書名倒也貼切,因為作者的書寫目的正是意圖提出一種關於仇恨心理的根源,以及關於人們如何藉由訴諸國族同質性、人類天性、信仰純粹性等想法來進行相關的支持論述,從而消解仇恨,讓關於族群那些鐵板一塊的想像,轉化為一個所有人都能自由、平等地站立的穩固基地。
或許,作者以鄂蘭的話來當作解方
「權力永遠是一種權勢的潛力,她不是如同力量或硬度,是一種不變的、可度量的、可靠的東西。」漢娜.鄂蘭在《人的條件》中寫道,「原本無人擁有權力⋯⋯當人們開始往來之後,它才逐漸在人類當中形成,當人群散去,它也就消失了。」——摘自《差異自由消失的年代》P.254。

的結論——亦即呼籲人們進行個人層次的交談與來往,落實民主精神並化解刻板印象——讀來並不具備新穎之處。但,許多我們該做也能做的,也就是那些我們聽過卻一直還沒做所以值得一再提醒的事,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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