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同婚法案二次協商未果,週五院會是終極之戰

此次立院在5天內進行二度協商,但協商都破局的原因,在於目前3個專法版本在同性兩人依法成立的「關係定義」即產生歧異,行政院版本的「同性婚姻」、賴士葆版本的「同性家屬」及林岱樺版本的「同性結合」,分別產生不同的權利義務關係。
3個版本、3種「結合關係」
根據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釋憲以及2018年11月24日的公投結果,行政院於今年2月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下稱政院版)草案,雖然行政院試圖避開命名爭議,整部法案也未出現「夫妻」等稱謂,而改以「雙方當事人」取代,但仍指出同性結合為「婚姻關係」,法案中說明男女同志,滿18歲即可結婚,而同性的婚姻關係亦獲得我國法規大部分與異性婚姻相同的專屬權利義務。
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團體認為政院版草案違背公投民意,並堅持「婚姻應限於一男一女」。3月中旬,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主要獲得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及沈智慧支持,兩人也屢次在協商過程中,強調公投第10案具765萬民意基礎,人民已經否決了大法官解釋。
雖然公投第10案及第12案理由書中都明確表示公投遵守大法官748號釋憲結果,但「公投大於憲法」的說法已在反同群眾中獲得普遍支持,並釀成憤怒。一身白衣、參與5月9日集結抗議的陳小姐便深信,「公投法和法律不同,大法官已經越權,政府也不重視民意。」她認為自己並非歧視同志,但是一夫一妻才符合自然法則,且只有很少數的同志真正彼此相愛。
賴世葆代表下一代幸福聯盟推出的專法草案(《公投第12案施行法》)也被不少立委認為背離大法官釋憲精神。因為此版本中,同性二人成立「家屬關係」,兩人之間沒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不互負扶養義務、不是彼此法定繼承人,更可以由單方隨時終止「家屬關係」。
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解釋,此專法草案並未回應748號解釋中大法官對同性婚姻自由、平等權之保護,反而將另種伴侶制度與當前討論的同志婚姻混為一談,更將創造「同志仍無法結婚、異性沒有伴侶選項」的兩種不平等。
相較下一代幸福聯盟版本對政院版的強力杯葛,由王雪紅家族基金會進行遊說、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代提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這幾日則在協商中顯得安靜。 林岱樺也未出席任何一次黨團協商。
此草案起初雖被形容為折衷版本,使同性二人成立具親密、排他性之「伴侶關係」,但其中一項條文指出同性二人關係可能存在虛偽,「三等親、檢察官、社福機關可以訴請關係不成立」,被不少立委抨擊、認為具有歧視意味。此條文今日也在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鄭運鵬、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等人的建議下,由立法院院長蘇嘉全裁示「建議不予採納」。
子女收養仍是法案重點
「同性二人能否收養子女?如何收養子女?」不但在今日協商過程中最為費時,也可能是週五表決中最具爭議的一項。目前3個版本中,只有政院版開放同性二人可以繼親收養(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成立法律上親屬關係,另外兩個版本都僅能在約定範圍內共同監護未成年子女。
尤美女強調,目前台灣已經有300多個同志家庭生養的子女,他們並非要求特權,而是希望透過婚姻制度保障家長與子女間的關係,她認為目前政院版是已經過妥協的版本,同志不僅無法共同收養,也無法收養另一方在單身時便已收養的子女。「共同監護跟親子關係是不一樣的,當你是共同監護,(監護關係)只發生在孩子未成年前,那20歲之後(孩子)跟另一方是不是完全沒有任何關係?」也就是說,同婚家長在子女成年後,雙方在法律上沒有親屬和監護關係,將成為完全的陌生人。
針對此題,各黨團間確實存在歧異。親民黨立委周陳秀霞代表黨團表示支持共同監護制度,也就是反對政院版本的收養;時代力量黨團則是表達支持政院版,更在今天進一步提出臨時動議,要求納入考量共同收養、人工生殖、跨國婚姻等相關保障。面對法案即將付諸逐條表決,積極在立院奔走遊說同僚支持政院版的林昶佐認為,政院版本目前仍須爭取更多跨黨派立委的支持,由於選舉將至,不少立委面對與選民溝通的壓力,「但我深信這一題跟其他民生議題不同,同性婚姻並不會真正影響到多數民眾的權益,」林昶佐說。
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集人呂欣潔表示,同志婚姻從納入民法到立專法,政院版已是打過折的版本,為了讓紛爭早點落幕,對同志朋友來說,目前接受政院的不完美版本,但同志團體無法接受不是同性婚姻關係的形式。
下一代幸福聯盟則在立法院協商後發聲明感謝立委賴士葆、沈智慧、鄭天財、孔文吉勇於發聲,更再次強調愛家公投反應了全民對婚姻限於一男一女的期待,執政黨應尊重民意。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黨團幹部管碧玲、鄭運鵬,及多名立委尤美女、蕭美琴、林靜儀、陳曼麗、周春米等,國民黨立委許毓仁,以及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黃國昌等,今日都表達了對政院版的支持。

好報新聞來源:報導者

想要收到更多新聞、工作、兼職資訊,歡迎訂閱工作好報!!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凝視・1095》影像集:8張照片的背後

壹 Fill 1 文、攝影/蘇威銘 那是又濕又悶的7月,我因為拍攝遊覽車司機的影像專題,在中正紀念堂外隨機尋找遊覽車司機搭訕,晚上8點半左右,停在中正紀念堂外側的遊覽車幾乎都熄火了,只剩少數幾台還亮著車頭燈,阿銘是唯一願意與我暢聊的遊覽車司機。他因為 工作 緣故,得在台北連續待上20天,接待來自不同 國家 的旅遊團,這樣的工作狀況,早已是遊覽車司機業不能說的祕密。 阿銘年約40,但因為長期過勞,臉上已滿佈黑眼圈、皺紋。某天,我跟他回下榻飯店聊天,一回飯店,阿銘馬上打開手機,與遠在高雄的老婆、兩個小孩視訊。看到已經十幾天未見的父親,兩個小孩興奮地與阿銘分享學校的事情,約聊到11點後才關掉手機,隔天清晨5點,又要備車,出車上工了。我問阿銘,何時才能回高雄?他說,他也不知道。 這張照片是阿銘結束一天工作後,準備去停車場清理、停放遊覽車的過程,被我記錄下來。當天由於阿銘與旅行社領隊起了衝突,領隊打給車行老闆要老闆解僱阿銘,不然再也不跟車行合作了。老闆憤怒在電話中用髒話咒罵阿銘,並要他跟領隊道歉。這張照片的拍攝時間點,便是在阿銘遭受委屈、道歉之後。 當時選擇在這個場域、時機按下快門,因為觀察到阿銘疲憊、委屈的神情,奮力但又無力的手勢,與車窗外台北寂寥景色形成呼應,而他在衝突過後,仍然得完成工作的內心糾結、埋怨,傳遞出小人物受到壓迫,難以改變現況的無力感,這樣的感受,也觸發我在那個空間、時刻,按下快門。 延伸閱讀:〈巴士運將的希望── 一切都平安〉 貳 Fill 1 文、攝影/簡永達 走進死者阮文薦的越南老家,首先感受到的,是一種巨大且難以名狀的悲傷。罹難者的家裡,沒有想像中的哭嚎,取而代之的是莫名的安靜。阮文薦屍骨還鄉兩個月以來,他的父親會失神地看著臉書上的照片、他的母親反覆擦拭遺照,如果不小心留眼淚,她會趕緊用袖口擦掉。 和他同在台灣工作的哥哥阮文忠,回國後陷入無盡的自責,「我沒有阻止弟弟來台灣,我覺得是我的責任。」他悼念弟弟的方式,是一個人躲在KTV中,點播那些兄弟生前一起歡唱過的歌。 阮文薦的大哥告訴我,自從弟弟去世後,家裡沒有交談聲、笑聲,也沒有哭聲。家裡每個人都用各自的方式處理悲傷,卻又極力掩飾自己的情緒。直到採訪的最後一天,我表示希望能到阮文薦的墳前上香,為他在台灣的不幸遭...

【投書】倫敦地鐵移除汶萊航空廣告,台北捷運呢?

汶萊長期以來視同性戀為不合法行為,從今年(2019)4月3日起全面實施《伊斯蘭法刑法典》,新法規定可對男同性戀及通姦者施以石頭砸死之刑、女同性戀鞭刑40下的殘酷刑罰。這項規定適用於穆斯林、非穆斯林以及外國人,也適用於註冊於汶萊的航空器與船隻。 美國藝人喬治.克隆尼(George Clooney)因此發起抵制汶萊政府在倫敦等地擁有的星級豪華飯店,已獲得眾多演藝人士響應;德意志銀行也宣布所有員工差旅不會使用汶萊政府擁有的飯店。 這些國外的豪華飯店,大概不會是一般台灣人旅遊住宿的選項,但我們可以將焦點放在台北捷運站裡,寫著「搭乘汶萊皇家航空、體驗汶萊和平國度」醒目字眼的大幅廣告。這項汶萊皇家航空(Royal Brunei Airlines)的廣告行銷,對每日進出台北各捷運站的同志市民、性別平等支持者是多大的諷刺與傷害。 和平國度?各國單位杯葛汶萊 汶萊皇家航空是該國國營航空公司,這則廣告同時在行銷航空公司與汶萊作為和平的旅遊目的地,廣告中的「和平國度」(an “abode of peace”)不只是該國的觀光宣傳口號(tourism slogan),也是汶萊的 國家 官方全稱 汶萊的馬來文為Negara Brunei Darussalam。Negara意為「國家」,而Darussalam則意為「和平之邦」。 之一。汶萊皇家航空廣告也同時投放在其他國家,如倫敦的地鐵站,但在反恐同、反歧視團體譴責汶萊極端恐同法律與抗議這則廣告宣傳的壓力之下,倫敦交通當局(Transport for London)以違反廣告原則的公眾敏感與爭議下,已迅速於4月3日移除汶萊的廣告。 同樣身為航空業的澳洲維珍航空(Virgin Australia),也跟進宣布為確保公司成員的安全,取消與汶萊皇家航空的員工旅遊協議。以銷售學生與青年票務為主的國際旅行社STA也表明其支持多元文化與LGBTQI的立場,停止販售汶萊皇家航空機票與介紹有關任何行程,並將協助已購買汶萊皇家航空機票的客戶進行退票等服務。 對比汶萊皇家航空的廣告爭議,今年3月挪威航空將美國人權鬥士與同運前輩哈維.米爾克(Harvey Milk) 美國LGBT權利運動人士,也是美國政壇中第一位公開同性戀身分的政治人物。 塗裝於其客機尾翼上,向其爭取人權平等的努力致敬。 長期推動永續觀光的...

死了一個女孩之後,看見人性的善惡抉擇

【精選書摘】 本文為王立柔替《被殺了三次的女孩:誰讓恐怖情人得逞?桶川跟蹤狂殺人案件的真相及警示》撰寫的推薦序〈平凡人也能選擇的善良或邪惡〉,經獨步文化授權刊登,文章標題與文內小標經《報導者》編輯所改寫。 《被殺了三次的女孩:誰讓恐怖情人得逞?桶川跟蹤狂殺人案件的真相及警示》是日本迴響最大的調查報導作品,該書作者清水潔曾為新潮社《FOCUS》週刊調查記者,現為日本電視台報導局記者、解說員。他以桶川跟蹤狂殺人事件的調查報導獲得日本新聞 工作 者會議(Japan Congress of Journalists)大獎、編輯嚴選雜誌報導獎。 這不是一本虛構的懸疑偵探小說,而是前《FOCUS》週刊記者清水潔對「桶川跟蹤狂殺人案件」的真實調查紀錄。 1999年,日本埼玉縣女大學生豬野詩織在JR桶川車站外,冷不防被人用刀刺死。乍看像隨機殺人案,但在清水潔的一連串調查下,真相漸漸水落石出:豬野詩織的前男友是恐怖情人,長期騷擾並威脅她的人身安全。雖然她曾經自行蒐證,帶著錄音機向警方報案,卻得到「不會成案」的回覆,甚至反過來被譴責「收了人家禮物,才說要分手,做男人的怎麼會不生氣?」走投無路的詩織最終在絕望中被殺死。 這起事件催生了日本國會訂定《跟蹤騷擾行為規範法》,但這些都是後話。在慘案剛發生的時候,詩織之死雖然引發社會震驚,民眾對受害人的同情很快就打了折扣。一方面是因為警方不斷放出關於受害人的不實資訊,一方面是各家媒體在報導時聚焦於詩織身上的穿著、名牌配件,暗示她有「拜金」傾向,並將她的職業誤報為「酒家女」。雖然說無論受害人是否符合這兩點,都不應該被任何人殺死,但日本社會輿論一度產生「責怪受害人」的氛圍。 「我的女兒死了3次:一次是被兇手殺死的,一次是被不受理報案的警方殺死的,一次是被媒體殺死的。」 豬野詩織的父親豬野憲一多年後再度接受清水潔的訪問時,曾經這樣說。這名傷痛的爸爸不僅控訴殘忍的兇手和怠惰的警方,也深深控訴了醜化受害者、畫錯重點的新聞媒體。 這起案件的時空背景是20年前的日本,然而這樣的「劇情發展」對今天的台灣讀者來說很熟悉吧?沒錯,「新聞媒體」的面向是此書最值得探討的重點之一。作者清水潔的筆下,處處都是對新聞產製生態及閱聽文化的批判,讓人一面讀一面驚呼:「原來20年前的日本新聞也是這樣啊!」、...